酒精含量不小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喝酒驾驭”;不小于80mg/100ml为“酒驾”。酒驾和醉驾的处分尽管不同,但酒驾和醉驾大多数都严重危害路途安全,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小看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有关规则法令将酒驾分为“醉驾”和“醉驾”。喝酒和醉酒驾驭是依据驾驭员血液和呼吸中的酒精含量来界说的。所谓喝酒驾驭,是指血液酒精含量不小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驭人的驾驭行为。醉酒驾驭是指血液酒精含量不小于80mg/100ml的驾驭人的驾驭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则,喝酒后驾驭机动车的,暂扣机动车驾驭证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驭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束缚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驭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喝酒后驾驭、营运机动车的,暂扣机动车驾驭证三个月,并处5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驭、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束缚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六个月以下暂扣,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则醉酒后开车机动车的行为,被处分两次以上的,撤消机动车开车证,五年内不得开车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