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熹微,在新疆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的喀什古城景区,开城仪式尚未开始,古城城门前就已聚集了众多游客。跟着时间的推移,阳光为古老的城墙镀上一层金色的光辉。
“欢迎大家来到喀什古城!”伴随着激昂的音乐声,一位身着华丽古装的演员威风凛凛地走向城门。城门缓缓打开,喀什古城宛如一位沉睡已久的美人,在这一刻苏醒过来。
走进古城,房连房,楼连楼,古色古香,风情各异。街道两旁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特色商品,有精美的手工艺品、香气四溢的美食、绚丽多彩的民族服饰。摊主们热情地招揽着游客。
在传统与现代的发展融合中,与许多名胜古迹一样,喀什古城也面临着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如何协调的抉择。如何用法治守好古城烟火气?近日,《法治日报》采访组一行走进喀什古城寻求答案。
喀什古城曾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要商贸城市,各种文化在此交汇融合,留下了丰富的历史遗迹和独特的地域文化。
国家和新疆尔自治区一直格外的重视喀什古城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2010年起陆续开展老城区危旧房改造、完善内部配套基础设施等,使喀什古城历史背景和文化、历史风貌得以完整保存体现,以古城为依托的旅游经济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与此同时,如何在保留历史印记和商业开发间寻求最大平衡,成为喀什古城发展面临的新课题。
《新疆尔自治区喀什古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应时而生,这是新疆首次为保护一座古城“量身定制”的地方性法规,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报采访组一行看到,在喀什古城的游客服务中心、各个打卡点,都放置着《条例》宣传手册、张贴有《条例》宣传海报;社区干部、讲解员为居民、游客讲解过程中也不时提到《条例》,营造人人宣传、人人知晓、人人守法的浓厚氛围。
据介绍,对古城的发展和保护并不是僵化地保护,而是顺应时代的发展和现代生活的需求。为依法保护和合理规划利用喀什古城,《条例》作出诸多切合实际的规定。
例如,《条例》对古城保护范围内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旅游安全应急方面作了专门规定。针对古城建筑闲置的现象,《条例》把合理规划利用古城资源作为保护古城、促进古城可持续发展的措施,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理规划利用喀什古城资源,发展以商、学、研、养、闲为特色的旅游新业态等。
在立法过程中,有古城经营户对扎堆经营旅拍、民宿的现象表示担忧,有的游客希望喀什古城能保持现状,留住古城的烟火气。对此,《条例》特别强调,喀什古城保护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喀什古城商业布局、项目控制和有关要求,防止过度商业化和无序开发。
曾居住在喀什古城的伊丽姆努尔·艾克巴尔在学习了旅游相关专业后,选择在古城担任一名讲解员。“有了《条例》保护,古城的历史印记会更加持久,希望有更多的游客来喀什感受古城风貌!”伊丽姆努尔对古城的未来很有信心。
“请问景区出口在哪里”“附近哪家拌面最好吃”“边境通行证怎么办”……在人潮涌动的喀什古城景区,不断有游客向喀什市公安局吾斯塘博依派出所执勤民辅警询问各种各样的问题。
近年来,喀什市公安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警务机制改革,创新社会治安治理举措,推行旅游服务与旅游警务相结合,深化“景中有警”旅游警务模式,全面加强整治、防范、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在吾斯塘博依派出所所长谭晓雨的引领下,本报采访组来到了喀什古城深处的小巷之中。在小巷一处建筑的斜上方,有一块醒目的标牌,上面写着“110报警点 古城景区011”字样。
“古城的每条小巷中都设有一处报警点。依据报警点的编号,执勤的民辅警几分钟内便能迅速确定游客的位置并抵达现场。”谭晓雨介绍,派出所还安排专人对古城24小时不间断开展视频巡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情况并妥善处置。
谭晓雨向本报采访组一行讲述了这样一个事例:今年4月,来自辽宁省沈阳市的一对退休夫妇来到喀什古城旅游。老王的妻子患有气管炎,刚抵达客栈便感到气短胸闷。所在客栈及附近商铺都没有轮椅可以租用,老王来到就近的库木代尔瓦扎路口,正好碰到执勤民警张警官,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他咨询附近是否有轮椅出租或出售。
张警官果断回应:“我帮你解决!”他驾驶警用电瓶车,带着老王来到下一个执勤点,推出一辆轮椅交给老王,并告诉他其居住的客栈附近有一个执勤点,轮椅用完后直接送到那个执勤点即可。如此一来,老王夫妇的出行问题顺利得到了解决。
“‘喀什古城美,民警最美!喀什古城好,民警最好’,听到这样的话语,顿时觉得再辛苦也都值了。”张警官感慨地说。
为进一步确保游客安全,旅游旺季时,吾斯塘博依派出所在游客聚集、滞留区域等处设立移动式警务服务站12处,将警务工作延伸到景区景点和游客身边,执勤民警直接与游客“面对面”,同时做到了景区特色亮点“一口清”。此外,还制定救助救援预案,会同医疗、景区管委会及时救援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突发疾病等事件中的受伤患病游客,确保救助快速、转移稳妥。
针对部分游客反映的古城周边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喀什市公安局采取定点执勤和巡逻管控相结合方式,通过喊话提醒、文明劝导、指挥疏导、执法纠违等措施,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全力以赴“保安全、保畅通、防事故”,在确保游客安全出行的同时,尽可能的避免对游客造成不必要干扰。同时积极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增设多个临时停车场,为游客平安出行、畅游喀什创造了良好道路交互与通行环境。
重大节假日期间,为确保游客畅游喀什,喀什市公安局做实“主动警务”和“预防警务”,抽调机关警力下沉,整合古城义警、警务协理员为补充警力,对景区及周边实行全方位、全天候巡逻防控和交通疏导,切实将旅游警务融入景区的执勤服务中,用实际行动擦亮平安旅游底色。
喀什市人民法院浩罕人民法庭毗邻喀什古城、香妃园和艾提尕尔广场景区,是喀什市人民法院首个挂牌成立的“枫桥式法庭”。浩罕人民法庭热情参加旅游治理,在上述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现场化解旅游纠纷。
今年4月底,王某某花费110元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了喀什某旅行社组织的一日游活动,活动内容涵盖喀什市的3个景区。然而,在实际旅行过程中,旅行社仅带王某某游览了一个景区。
王某某提出赔偿要求,却遭到旅行社拒绝。无奈之下,他只好向喀什市文旅局投诉该旅行社的行为。文旅局经调查发现,此案涉及多家旅行社以及数十名游客,属于规模较大的旅游纠纷。于是,文旅局及时与浩罕人民法庭进行对接,合力化解此次纠纷。
考虑到游客时间紧迫,浩罕人民法庭以旅游巡回法庭为载体展开诉前调解,并要求别的旅行社代表前来旁听。经过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旅行社当场退还王某某的报名费用。在高效、快速化解旅游纠纷的同时,既保障了游客的合法权益,又促使旅行社依法经营。
今年以来,浩罕人民法庭巡回审判22次,审理案件31件,参与解决疑难旅游纠纷及游客投诉4起,协助行业部门解决纠纷50起。
吾斯塘博依派出所则建立以街道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和社区警务室调解室为主的两级调解网络,在街道的调解委员会,集中受理疑难、复杂、重大的矛盾纠纷;在各社区设立的矛盾纠纷调解室,负责对本社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今年以来先后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07起。通过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定期会商、矛盾纠纷源头甄别、司法人员全程指导、治安部门回头督导等工作机制,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处理问题、化解矛盾,实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工作目标。
喀什古城作为古丝绸之路的重镇,承载着深厚的文化遗产。在这里,历史与现代交织,文化与美食共存。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谐的人文氛围,让平安喀什“警”色更亮,也让来喀游客的安全感、幸福程度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