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万家团圆的时刻,也是酒醉驾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易发期,为守护群众平安回家路,巴州公安交警以“防事故、保畅通”为目标,全方面开展“酒醉驾”路面整治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用“硬核宣传+温情提醒”筑牢春节返程安全防线。
2025年1月25日,江西赣州。交警在定南收费站执勤,对一辆准备上高速的小车进行全方位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廖某浑身酒气,经呼气检测,结果达到108mg/100ml,涉嫌醉驾。
经询问得知,廖某当天凌晨3点和朋友吃夜宵,一直持续到5点,期间喝了一些啤酒。短暂休息了几小时后,她想从定南回龙南,便开车上了路。廖某称:
经血检,廖某血液酒精含量为94.85mg/100ml确属醉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春节期间,亲朋好友聚会增多,请一定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坚决酒驾醉驾,坚决劝阻亲朋好友酒驾醉驾,主动为喝酒的人叫代驾!另外,甭管自己“解酒能力”好坏,喝酒后要至少24小时候再开车。
2024年12月6日,安徽宿州。当晚,交警夜查酒驾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车突然停车,随后驾驶人打开车门就跑。交警立即将其拦下,马上就闻到其浑身酒气。呼气检测显示,该驾驶人苗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09mg/100ml,涉嫌醉驾。
核实其身份信息时,交警发现苗某就在三个月前曾因醉驾被查处,驾驶证已被吊销。没想到苗某居然丝毫不吸取这次的教训,在这么短时间之内再次酒后开车上路。
后经血检,苗某血液酒精含量为95.5mg/100ml,确属醉驾。最终,苗某因无证驾驶被处罚,并被禁止在五年内申领驾驶证。同时因其醉驾且存在从重情形,被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做进一步处理。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人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人,只能看到一小部分的周围环境。
饮酒后,驾驶人会出现困倦、打瞌睡等情况,这种情况下开车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喝完酒后不准备开车,只是把车挪动一小段距离,算不算酒驾?这种也属于酒驾的。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人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只要驾驶人饮酒后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并且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标准,即构成酒驾。
有一部分人认为只要不是在马路上开车,即使喝了酒也不算酒驾。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巴州公安交警提醒,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方、公共停车场等马路以外的地点喝完酒开车,经过测验调查后若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交警也会按相关法规条例统一处理。
有的人认为,同车司机酒驾,出了事故自己不必担责。这一点是完全错误的。假如出现这样的情况,同车人也要承担相关责任。知道司机酒驾依然搭车,是对他人和自己的生命极不负责的行为,在此温馨提示: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对饮酒后想要驾车的同伴要及时劝阻,更不能为图方便、顾面子搭乘“酒驾”车辆,否则,自己也要承担对应责任。
有些驾驶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次日早上开车,认为这样就没问题了。事实上,酒驾不是以酒后时间长短而定的,是以血液酒精浓度来判断的,隔餐、隔夜后开车,此时体内酒精可能还没代谢干净,如果酒精含量超标就构成酒驾甚至醉驾,这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
有些驾驶人酒后驾车遇到交警巡查,会选择喝水、抽烟、吃口香糖等方式,以为这样能让口腔的酒精含量降下来。事实上,酒精检测仪所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单单是口腔里的。酒精在体内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样的一个过程可能长达十多个小时,酒后多喝水并不能冲淡体内的酒精含量。
有的驾驶人存在侥幸心理,感觉自己酒量大,少喝点或是喝完酒休息一会儿再开车上路没什么问题。
事实上,酒驾的认定标准是血液酒精浓度,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为饮酒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酒量的大小和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智清醒,但只要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标准,即构成了酒驾醉驾。
认为服用醒酒药能够迅速缓解酒醉症状,应付酒精检测。事实上,服用醒酒药或能减少就酒精对肝脏的损害、缓解醉酒症状,但并不能够分解酒精、减少酒精含量,绝对不能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