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年 12月 16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于 2024年 11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独立董事 3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蔡胜才先生、方建文先生、方建斌先生、蒋友安先生、陈煜先生、朱松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赵元元女士、黄晓亚女士、林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黄晓亚女士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上述提名的独立董事中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CEO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蔡胜才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年 10月出生,高中学历。
2010年至今任意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02年 9月至今任上海意岗电工器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 9月至今任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 7月至今任意博电子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8年 9月至今任北京意华创新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 8月至今任乐清威尔特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 1月至今任湖南意华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 6月至今任乐清市惠烽激光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9月至今任东莞市意泰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 9月至今任乐清市意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 7月至今任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蔡胜才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
蔡胜才先生为本公司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063,6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为公司董事方建文先生配偶之兄弟;在控股股东担任董事兼总经理。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方建斌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 3月出生,高中学历。
2005年 4月至今任东莞市泰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8年 9月至今任北京意华创新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 7月至今担任意博电子科技(东莞)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2018年 9月至今担任东莞市意泰智能制公司董事,2007年 5月至今任东莞市意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 1月至今担任湖南意华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方建斌先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方建斌先生为本公司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131,1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1%,为公司董事方建文之兄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方建文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 7月出生,初中学历。
2004年 5月至今任意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 7月至今任苏州意华通讯接插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 9月至今任乐清市意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 4月至今任乐清市永乐电镀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 9月至今任乐清意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 8月至今担任意博电子科技(东莞)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 9月至今担任东莞市意泰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 1月至今担任湖南意华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 6月至今任浙江意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建文先生 2004年 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方建文先生为本公司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632,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为公司董事方建斌之兄弟;在控制股权的人单位担任董事长。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蒋友安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 9月出生,高中学历。
2007年 5月至今任东莞市意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6年 12月至今任东莞正德连接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7年 7月至今任苏州意华通讯接插件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 11月至今任意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0年 9月至今任乐清市意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 8月至今任上海泰唯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 10月至今任武汉意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8年 9月至今担任东莞市意泰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 11月至今担任苏州远野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 1月至今担任湖南意华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23年 1月至今任苏州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 1月至今任意谷光电科技(湖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蒋友安先生 2007年 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蒋友安先生为本公司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714,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在控股股东担任副董事长。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陈煜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0年 3月出生,本科双学位。
2017年至今任乐清市英华学校小学校长,2023年3月任乐清市英华学校董事长, 2004年 5月至今任龙光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 4月至今任超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陈煜先生现任公司董事。
陈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朱松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 4月出生,高中学历。
2011年 3月至今任上海意华精密电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2年 9月至今任上海意岗电工器材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 01月至今任湖南意华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朱松平先生现任公司董事。
朱松平先生为本公司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73,5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赵元元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 1月出生,本科学历。
2013年 3月至今任浙江航英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23年 6月至今任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元元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黄晓亚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1999年 12月至今任乐清永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副所长、董事,2000年 3月至 2008年 6月任乐清永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监事、董事,2020年 12月至今任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 8月至今任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晓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林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2016年 11月至今任浙江泽大(乐清)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
林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